质押贷款
产品介绍:
质押贷款是指我行按《担保法》规定的质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为质押物发放的贷款。 可作为质押的质物包括国债券、储蓄存单等有价证券。出质人应将权利凭证交与贷款人,签订质押合同,该合同自权利凭证交付之日起生效。质押品一般容易变卖的物品,如存单/应收账款/商标权等。
办理流程:
1.借款人向我行提出书面借款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我行对借款人进行贷前调查和评估,形成审批意见;
3.审批通过后,双方就借款合同、质押合同的条款达成一致意见,有关各方签署合同;
4.借款人办理合同约定的质押手续;
5.在全部手续办妥后,我行将及时办理贷款发放,借款人可以按照事先约定的贷款用途合理支配贷款资金;
6.贷款到期时,借款人按照约定及时足额偿还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