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的通知》(银保监发〔2021〕14号)文件要求,现就宁波镇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监事变更有关信息披露如下:
因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本行召开了宁波镇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并经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根据《宁波金融监管局关于赵丙奇镇海农商银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批复》(甬金复〔2024〕268号)、《宁波金融监管局关于张仁康镇海农商银行董事任职资格的批复》(甬金复〔2024〕269号)、《宁波金融监管局关于何明柱镇海农商银行董事任职资格的批复》(甬金复〔2024〕270号)、《宁波金融监管局关于徐鹏飞镇海农商银行董事任职资格的批复》(甬金复〔2024〕271号)文件,决定由童芳琴、严其伟、赵丙奇、蔡国定、沈沈壹、崔建业、刘继栋、张仁康、徐鹏飞、何明柱组成宁波镇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其中童芳琴任董事长,严其伟任执行董事,赵丙奇任独立董事,蔡国定、沈沈壹、崔建业、刘继栋、张仁康、徐鹏飞、何明柱任股东董事。
因第三届监事会届满,本行召开了宁波镇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四届外部监事、股东监事候选人资格及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并经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同时,根据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的决议,决定由胡俊卿、杨丹萍、施伟国、吴惠杰、赵磊组成宁波镇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其中胡俊卿任监事长,杨丹萍任外部监事,施伟国、吴惠杰任股东监事,赵磊任职工监事。
后续本行将及时完成相应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宁波镇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