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联交易概述及标的情况
1.宁波远成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实际控制人张仁康为本行董事,为本行关联法人。
本次关联交易为宁波远成设备制造有限公司集团授信10900万元(敞口5450万元),其中宁波远成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综合授信8900万元,宁波市镇海成运贸易有限公司综合授信1000万元,宁波捷达劳务有限公司贷款授信1000万元。企业集团综合授信占本行资本净额3.41%,为重大关联交易。
2.宁波金鼎紧固件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实际控制人徐鹏飞为本行董事,为本行关联法人。
本次关联交易为宁波金鼎紧固件有限公司综合授信13878.77万元,占本行资本净额的4.35%,为重大关联交易。
二、交易对手情况
1.宁波远成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实际控制人张仁康为本行董事。公司成立于2011年5月,注册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张仁康,经营地位于镇海区蛟川街道川浦路169号。企业主要从事炼化、电厂等大工程单位钢制法兰、支吊架、阻火器、过滤器及非标设备生产制造。
集团企业宁波市镇海成运贸易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3月,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注册(经营)地址位于招宝山街道平海路1188号。企业主要以经营金属材料(钢材)及制品批发零售为主。
集团企业宁波捷达劳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8月3日,注册资金200万元,法定代表人莫阿英,公司注册地和实际经营地位于镇海区蛟川街道川浦路169号,公司主营劳务信息咨询,劳务遣派,建筑劳务承包,人才中介等。
2. 宁波金鼎紧固件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2月,企业注册资金1008万元,企业法人代表徐鹏飞。企业注册地及实际经营地为九龙湖镇西河村,企业主要以生产紧固件为主。
三.定价政策
上述重大关联交易贷款利率根据《宁波镇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办法》执行, 日均交易价格不优于同档次非关联方客户交易价格,日均交易收益不低于同档次非关联方客户日均交易收益。
四.关联交易金额
1.宁波远成设备制造有限公司集团合授信10900万元(敞口5450万元),其中宁波远成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8900万元(敞口3600万元),宁波市镇海成运贸易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1000万元(敞口850万元),宁波捷达劳务有限公司申请贷款授信1000万元。
2.宁波金鼎紧固件有限公司综合授信13878.77万元(敞口6930万元)。
五.董事会决议
上述重大关联交易经本行董事会第四届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行独立董事对上述重大关联交易出具了独立董事意见,认为上述重大交易属于银行业务经营中的合理交易,依照市场公允价值执行,不优于非关联方同类交易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与其他客户授信审批程序一致,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宁波镇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