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联交易概述及标的情况
1.宁波远成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其法定代表人张仁康为本行董事,为本行关联法人。
本次关联交易为宁波远成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关联集团授信10900万元(敞口5450万元),其中宁波远成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授信8900万元(敞口3600万元),宁波市镇海成运贸易有限公司授信1000万元(敞口850万元),宁波捷达劳务有限公司授信1000万元,为重大关联交易。
2.宁波市镇海区海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宁波碧海供水有限公司(持有本行股份5%)的母公司,为本行关联法人。
本次关联交易为宁波市镇海区海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授信20000万元,为重大关联交易。
二、交易对手情况
1.宁波远成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于2011年5月成立,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张仁康,公司注册地及实际经营地位于宁波市镇海区蛟川街道川浦路169号,企业主要从事炼化、电厂等大工程单位钢制法兰、支吊架、阻火器、过滤器及非标设备生产制造。
集团企业宁波市镇海成运贸易有限公司于2013年3月成立,注册资本金100万元,法定代表人莫阿英,公司注册地及实际经营地位于宁波市镇海区蛟川街道川浦路169号,企业主要以经营金属材料(钢材)及制品批发零售为主。
集团企业宁波捷达劳务有限公司于2018年8月3日成立,注册资本金200万元,法定代表人莫阿英,公司注册地及实际经营地位于镇海区蛟川街道川浦路169号,企业主营劳务信息咨询,劳务遣派,建筑劳务承包,人才中介等。
2.宁波市镇海区海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于1999年1月成立,注册资本金57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俞静海,公司注册地及实际经营地为宁波市镇海区招宝山街道延江西路22号,企业主要经营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房屋拆迁服务;本市范围内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租赁经营管理;土地整治服务;园区管理服务;建筑材料销售。
三、定价政策
上述重大关联交易贷款利率根据《宁波镇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办法》执行, 日均交易价格不优于同档次非关联方客户交易价格,日均交易收益不低于同档次非关联方客户日均交易收益。
四、关联交易金额
1.宁波远成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关联集团授信10900万元(敞口5450万元),其中宁波远成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授信8900万元(敞口3600万元),宁波市镇海成运贸易有限公司授信1000万元(敞口850万元),宁波捷达劳务有限公司授信1000万元。
2.宁波市镇海区海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授信20000万元。
五、董事会决议
上述重大关联交易经本行董事会第四届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行独立董事对上述重大关联交易出具了独立董事意见,认为上述重大交易属于银行业务经营中的合理交易,依照市场公允价值执行,不优于非关联方同类交易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与其他客户授信审批程序一致,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宁波镇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10日